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(「香港調評會」)主席,並為亞洲排解爭端學院創辦人及理事。
郭吳陳律師事務所(Kwok, Ng & Chan, Solicitors & Notaries)顧問律師。
香港調評會認可綜合調解員、家事調解員及家事調解監督,亦為粵港澳大灣區(香港)調解員。
現為 (1)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、(2)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及(3) 香港恒生大學的兼任教授。
於 2013 年至 2017 年期間,姚教授就香港《道歉條例》的立法事宜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提供意見。《道歉條例》於 2017 年 12 月 1 日生效。於 2016 年至 2022 年期間,姚教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評估式調解特別委員會主席,以及調解督導委員會成員。於 2017 年,他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頒授榮譽勳章,以表揚其在推動調解發展方面的貢獻。目前,他為以下兩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擔任主席的組織成員:(1) 調解監管制度工作小組;以及 (2) 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專家顧問小組。
《Doyle’s Guide》於 2021 年至 2026 年評選姚教授為香港領先的家事調解員。Lexology 亦於2026 年將姚教授評選為商業調解領域的「思想領袖」(Thought Leader)。
姚教授為 (1) 《The Hong Kong Mediation Manual (3rd Edition) 》、(2) 《The Annotated Ordinances of Hong Kong: Mediation Ordinance (Cap.620) (2022 Reissue)》、(3) 《Mandatory Reporting of Child Abuse Ordinance (Cap 650): Commentary and Annotations》及 (4) 《Asia Mediation Handbook》的共同著作者。